关于动态调整珠海市城镇管道燃气非居民销售价格的通知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珠海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受国际天然气供需关系和上游气源供应方供应情况影响,我市天然气气源价格走高,为切实保障我市管道燃气供应,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0号)等文件规定,经对我市城镇管道燃气供应企业气源成本、配气成本开展调查和监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城镇管道燃气非居民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管道燃气非居民销售价格最高限价为4.13元/立方米,下浮不限,供需双方可以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二、城镇管道燃气非居民配气价格仍按《关于公布我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的通知》(珠发改价格〔2019〕32号)规定执行,即城镇管道燃气非居民配气价格基准价为0.83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配气价格。
三、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协商沟通,积极争取更多的优惠气源。
四、请各城镇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做好宣传解释。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