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更好实施《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加快产业创新人才集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人才十条》),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提高人才工作效率,特制定《关于优化调整和规范实施三项人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一)《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
(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产业第一”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若干试行措施及考评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22〕21号)
(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54号)
(四)《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47号)
(五)《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通知》共三部分内容。
(一)第一部分
主要是对《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54号)、《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47号)规定的评价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将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年龄条件从40周岁以下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第二部分
主要是调整《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的补贴申领条件和优化办理程序。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中“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调整为“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对重点领域企业新引进人才,首次申领补贴条件进行调整;优化补贴办理程序,探索建立“即申即享”“免申即享”的快速兑现方式。
(三)第三部分
主要为落实《人才十条》“每年遴选奖励一批在推荐高端紧缺人才来珠就业创业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有关措施,对引才贡献突出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遴选奖励数量、奖励标准、资金来源、实施单位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以便更好落地实施。
此外,对《通知》的执行时间、有效期、企业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解释权、印发部门等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