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事项)实施细则》的通知
ZBGS—2023—49
珠商〔2023〕279号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事项)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27日
(联系人:万海兵 联系电话:2228710)
附件: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事项)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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