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镇人民政府、白藤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废止《珠海市斗门区文化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斗府办〔2021〕1 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废止之日前已符合原文件扶持条件的企业或个人,仍按原文件执行。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