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
事项名称 | 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525号珠海市民政局办公大楼9楼906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756-2311177 |
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 是 |
在线办理网址 | http://sbweb.zhwsbs.gov.cn/?serviceCode=11440400006988531J3440708013002&gdbsTokenId= |
办理流程 | |
所需材料 | 1. 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2. 收养登记申请书 原件:1 复印件:0 电子化 3. 收养登记审查处理表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4. 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5. 澳门居民身份证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6. 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7. 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8. 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9.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童)报案证明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10. 弃婴(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11. 送养人居民户口簿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12. 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13. 送养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14. 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材料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15. 护照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16. 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17. 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19. 香港居民身份证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
详细内容参考: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400006988531J3440708013002